适用对象
对象 : 法人企业
- 1. 制造业
- 2. IT和CT
- 3. 生产性服务业
- 4. 研发业
具体内容
- [投资补贴] 投资金额超过10亿韩元部分的10%以内,最多不超过80亿韩元
- [大规模投资补贴额度] 1千亿以上 最多100亿韩元 / 2千亿以上 最多200亿韩元 / 2千亿以上 最多300亿韩元
- [雇佣补贴] 新雇佣20名以上道民担任正式员工时, 超过20人每人每月发放100万韩元的雇佣补贴
- [教育培训补贴] 教育培训每月提供30万韩元,最长6个月
- (但是,获得雇佣奖励金等目的相同的国家或全北道其他援助金时不可领取)
- * 最高限额:雇佣补贴最多10亿韩元,教育培训补贴最多5亿韩元
发放条件
划分 | 资历 | 新雇佣人员 | 投资金额 | 投资方式 | 具体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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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·扩建 | 未满3年 | 10人以上 | 超过30亿韩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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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以上 | 10人以上 | 超过10亿韩元 |
追加发放
- 各地区追加发放 :
- ① 东部圈(茂朱、镇安、长水、任实、淳昌、南原)增加5%、
- ② 促进增长地区(金堤、井邑、高敞、扶安)增加1%
- 不同行业追加发放:属于IT、CT、研发、碳素、回归、金融企业时,在超过1亿韩元(其他10亿韩元)的金额中按照原比例计算
投资补贴的计算方式(全北特别自治道企业及招商引资促进条例施行规则 附表3)
计算标准 (发放的补贴金额=投资额适用补贴+雇佣规模适用补贴)
- * 投资额补贴 = [{投资额-10亿韩元(扣除额)}×发放比例] × 0.6
- * 雇佣规模补贴=【{投资额-投资额(1-雇佣系数)】}-10亿韩元(扣除额)×发放比例】×0.4
- ※ 雇佣系数=员工数(名)/投资额(亿韩元)
- ※ 10亿韩元(扣除额)IT、CT、研发、碳素、回归、金融企业的扣除额为1亿韩元,其他为10亿韩元
- ※ 发放比例: 基本10%、东部地区15%、促进增长地区11%
- 投资补贴计算示例
- (示例)投资100亿韩元,雇佣30人,发放比例10%=6.2亿韩元
- 投资:[(100-10)×0.1]×0.6=5.4亿韩元
- 雇佣(:100-100<1-0.3>)-10)×0.1×0.4=0.8亿韩元